台南一中校友會基金會
National Tainan First Senior High School Alumni Foundation
校友會專區
收據號碼 | 年 度 | 捐款日期 | 捐款人 | 捐款金額 | 捐款名目 |
陳計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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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計男學長,台灣省台南市人,民國二十六年八月二十八日生,家境小康。其父先任公務員後轉入合作界,早逝。母親在台南商職擔任護士,於七十歲時逝世。兄弟五人,學長排行老大。自幼即受庭訓,勤勉耐勞,舉凡灑掃、煮飯、照顧幼小,皆能應付,小學就讀台南師院附小,成績優秀,熱心服務,擔任班長、全校自治會長。旋入省立台南一中,完成初、高中學習過程,在校中喜讀偉人傳記及推理小說,偶覽法學淺著,竟啟發對於法學之興趣,遂順利以第一志願高分考進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四年期間潛心法學,閱讀中外名著,頗有心得。四十八年高考律師及格,但未執業。
四十九年台大畢業。是年因無司法官之高考,改考高考普通行政科及格。翌年司法官特考第二名及格。服役畢入司法官訓練所第五期受訓,五十二年初以優異成績結業,分發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服務,開始期司法官之生涯。五十三年七月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成立,奉調為該院檢察官,並協助首長創院事務,因工作特優,或特保績優公務員獎,盟總統召見頒獎。五十五年底調回台北地方法院,在第一、二審法院先後服務十一年多。期間並曾鳳撙至西雅圖華盛頓大學進修。在台灣高等法院服務期間,因工作認真、操守良好,好學不倦獲得社會肯定,於六十二年當選為第十二屆十大傑出青年。六十六年調行政法院評事,六十八年改調最高法院法官,辦理民是審判工作。七十四年調行政法院評事兼庭長。八十三年一月獲頒資深績優司法人員獎。八十三年十月,經總統提名國民大會同意任命為司法院大法官迄今。歷司法工作已逾三十年,司法工作已可謂為計男學長之事業。
計男學長平時喜歡接促外國法律思潮,喜悅英、日、德諸國法學著作及雜誌。因工作之便,對於程序法由感興趣,涉獵更多。由於學識經驗累積,獲教育部肯定,審定為教授資格,得有教授證書,並於公餘之暇,應邀至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及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講授民事訴訟法、破產法,強制執行法專題研究等課程,復擔任研究生之論文指導,頗得學生愛戴。學長除於法學期刊不定期發表論文外,並著有破產法論、民事訴訟法論、程序法之研究(一)(二)等專著,廣為學術界及實務所採用參考。
計男學長辦案一向秉持審慎、仔細、耐聽之心,力求裁判之公平、公正、妥適。在最高法院任職六年多期間,所做裁判精選為判例者,多達二十七則,其中對於民事訴訟法理之闡述及心理論之注入甚多,頗多貢獻。在行政法院期間,適逢政府終止戡亂時期,由解嚴回歸平時,許多法律秩序有待重建或整建。為期能符合此一需求,行政法院全面進行檢討過去判例,廢除不合時宜判例導正依法行政,皆由學長等共同策畫擬定。又為促進辦案績效、行政法院開發設計行政及審判系統之電腦化,此項計畫亦由計男學長主持,並已完成運用中,對司法業務之推展,具有極大的成效。就任大法官後,更以維護憲法,保障人權自勉,舉凡釋憲事件,皆須參考國內外相關資料,反覆檢討,期能盡善盡美,真可謂國之棟樑是也。
計男學長與柯靜枝女士結婚三十餘年,靜枝嫂勤儉持家,除任教中學(已退休),家裡一切由其操持,使學長無後顧之憂而能全力工作,計男學長有今天之成就,其功不可沒。計男學長育有二子一女,二子君璧葉楊明醫大,分別在台中及高雄榮總擔任主治醫師、住院總醫師,女畢業中山醫學院營養系,在台中榮總擔任營養師,期長媳為牙醫師,並有孫女一人,一家和樂融融,成為幸福家庭,此均計男學長傑出奮鬥之必然結果,我們衷心祝福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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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台灣省台南市
學歷:省立台南一中畢業、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現職:大法官 |
陳耀楨 |
民國六十三年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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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介紹
出生:民國四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籍貫:台灣省台南市
學歷:台南建興國中畢業(民國六十年六月)
台南一中畢業(民國六十三年六月,光復後第二十九屆)
台灣大學醫學系畢業(民國七十年六月)
美國康乃爾大學醫學院免疫學博士(民國七十五年五月)
經歷:(一)紐約史隆凱特靈癌症中心研究員
(二)康乃爾大學紐約醫院病理科住院醫師
(三)康乃爾大學醫學院病理科助教授副教授
(四)美國國家衛生院研究計劃審核小組成員
現任:(一)康乃爾大學紐約醫院病理科主治醫師
(二)康乃爾大學醫學院病理科正教授
(三)康乃爾大學醫學院腫瘤分子病理研究室主任及腫瘤庫主任
(四)日本癌學會期刊副編輯
二、傑出成就與特殊貢獻
(一)致力於腫瘤研究二十餘年,自台大醫學院畢業後,即進入康乃爾大學,投身於腫瘤免疫學研究,專精於人類腫瘤抗原基因之研發及應用。其研究小組所發現胸腫瘤抗原共十餘種,其中多項有發展為治療腫瘤疫苗的潛力,現正與施貴寶藥廠合作研發中。相關美國及國際專利共二十八項。
(二)除腫瘤免疫外,於數年前起獲聘主持康乃爾大學醫學院腫瘤分子病理研究室,負責協調督導所有病理科之主治醫院及住院醫師有關腫瘤之研究:研究範圍包括肺癌、乳癌、腎臟癌、前列腺癌、甲狀腺癌等。學術研究論文發表於國際科學期刊一百三十篇,為其他學者引述數千次。
(三)以上述研究成果知名於國際腫瘤學界,獲邀參與美國國家衛生院研究計劃審核以及國際(美、日、中、德、俄等)學術演講二十餘次。此外廣泛參與十餘種國際科學期刊論文審核,並自民國九十三年起任日本癌學會期刊副編輯。
(四)除學術研究外,自民國八十年起任教康乃爾大學醫學院,教授一般病理及外科病理,十五年來誨人不倦,作育英才無數。
(五)自民國八十年起,同時於紐約醫院康乃爾醫學中心擔任病理主治醫師,負責外科病理手術標本及切片之病理診斷,以精湛醫學知識及技術,服務病患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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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於腫瘤抗原基因研發及應用,甚獲商學界肯定,並獲聘教職作育英才無數。 |
陳耀昌 |
民國五十五年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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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介紹
出生:民國三十八年二月九日
籍貫:台南市
學歷:台南一中畢業(一九六六)
台灣大學醫學院醫科畢業(一九七三)
美國芝加哥Rush-Presbyterian-St.Luke’s醫院血液學研究員(一九七八~一九八
一)
經歷:台大醫院講師、副教授(一九八二~一九八五)
沙烏地阿拉伯吉達法德國王醫院顧問醫師(一九八六)
日本東京大學副教授級訪問學者(一九八九年三月~一九八九年八月)
越南胡志明市血液病學會理事長(一九九六~一九九六)
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理事長(一九九六~一九九八)
亞太骨髓移植組織創會秘書長(一九九二~一九九四)、副會長(一九九四~一九
九六)、會長(一九九六~二○○○)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研究(二○○一年二月~二○○一年七月)
現任:台大醫學院教授(一九九○迄今)、兼法醫學科主任(一九九七迄今)
台大醫院內科部、腫瘤醫學部、檢驗醫學部主治醫師(一九八一迄今)
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成員(二○○○迄今)
行政院顧問(二○○○迄今)
台灣法醫學會副理事長(二○○○迄今)
台灣髓緣之友協會名譽理事長
二、傑出成就與特殊貢獻
(一)從治療血癌、淋巴癌,進而開發骨髓移植的技術,發動成立骨髓庫,陳耀昌教授一直扮演台灣骨髓移植先驅者的角色,包括:
1.台灣第一例自體骨髓移稙(一九八三年十一月)、首例異體骨髓移植(一九八四年三月)、首例冰凍貯存自體骨髓移植(一九八五年八月)、以及首例周邊造血幹細胞自體骨髓移植(一九九三年二月)等,對血液腫瘤病人的治療,造福良多。
2.一九九二年十一月,陳耀昌教授與血癌病患溫文玲共同向衛生署建議廢除器官移植法三等親不得捐贈骨髓的規定;一九九三年五月十六日經立法院通過,為台灣骨髓庫的成立立下法源基礎。
3.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九日,陳耀昌教授在台大醫院發起國人第一次骨髓捐贈活動,有二千多人響應參加,奠定建立台灣骨髓資料庫的模式。接著,以「成功不必在我」的精神,慨然將此二千人資料及千萬募款所得無條件全部贈送給慈濟功德會,是「慈濟台灣骨髓捐贈中心」的發端,慈濟骨髓資料庫目前已成為世界最大的華人骨髓資料庫。
4.陳耀昌教授在骨髓移植方面的成就,深愛國內外的肯定,印尼及越南圴曾派血液科醫師到台大醫院來學習骨髓移植。越南自一九九三年除派人來台大醫院接受骨髓移植的訓練外,更邀請陳教授及台大醫院骨髓移植小組赴胡志明市幫忙,建立越南首座(也是迄今唯一)的骨髓移植中心,並成功首二例骨髓移植(一九九五年七月),開創與越南之間的「醫療外交」。
5.陳耀昌教授率領下的台大醫院骨髓移植小組,目前已完成各種骨髓或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近一千人,占台灣病人總數的四十%以上,在亞太地區亦居領先地位。一九九O年亞太骨髓移植組織成立後,陳教授即擔任創會秘書長,一九九八年起擔任大會會長,同年在台灣舉辦六屆亞太骨髓移植組織大會,圓滿成功。在國內,也獲頒擔任「台灣髓縁之友協會名譽理事長」。
6.陳耀昌教授發表過學術論文一百二十多篇,包括刊載於世界第一流之「脈絡針(Lancet)、血液(BLOOD)」等學術期刊,並多次應邀在國際會議上發表演講。陳教授即曾榮獲台大醫學院青杏醫學獎、台灣省醫師公會武見太郎論文獎、中華民國癌症醫學會傑出研究獎、及國科會研究獎多次,研究成果卓著。
7. 入選世界名人錄(Marquis’Who is the world,1999)
三、社會服務:
1.除了醫學上的努力與成就外,陳耀昌教授也充分展現他熱心關懷台灣社會的一面,包括:
2.一九九八年八月以台大法醫學科主任的身分,隻身赴中國遼寧處理高雄市議員林滴娟遇害事件,以不卑不亢的態度,與中國方面交涉,圓滿達成任務。
3.擔任民進黨不分區國民大會代表,終於達成國人多年來廢除國民大會的顧望。目前擔任行政院顧問及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成員,希望在醫療人權方面能有所著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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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骨髓移植先驅,為催生骨髓庫成立之法源依據而努力不懈 |
陳義聰 |
民國六十三年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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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義聰 |
民國六十三年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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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興 |
民國五十七年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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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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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台灣省台南市官田鄉人,民國四十年二月十八日出生,由於家境清寒,小時艱苦備嚐,惟因成績優異,求學歷程尚稱順利。自民國四十六年進入台南縣隆田國民小學就讀,歷經台南縣曾文中學初中部、台南一中及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均係以第一名成績畢業。這其中,為進入台南一中還有一段小插曲:當初因家境困苦,為領勵學獎學金而續讀曾文中學高中部,後因學制改變,轉到台南一中還仰賴父親借錢繳還獎學金,而就讀台南一中後,更因付不起房租,而每天來回奔波於通學的路上。但也正因這段貧苦生活的訓練,使自己培養起獨立的精神,故爾後執行律師業務與從事政治活動,均能秉持獨立自主及良知正義,為社會國家奉獻心力。
民國五十九年八月八日,深受黃信介先生於競選立法委員演講之感召,決定放棄原已肄業一年之台大商學院工商管理組之學業,重考台大法律系司法組,結果錄取總成績四四五分為系狀元。法律系四年級上學期,參加考試院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喜獲第一名及格,成為當年全國最年輕之律師,翌年六月後以第一名畢業於台大法律系。此後即正式開始執行律師業務,並在海商法的領域,佔有一席之地,成為全國最大國、民營海運公司的法律顧問及訴訟律師。
民國七十年十一月十四日因美麗島事件走入政治,當年以高票當選台北市第四屆市議員。其間即與志同道合的友人組成黨外聯合陣線,並高標「民主、制衡、進步」口號,訂立三大保證,即:
1.身為黨外人士,堅守黨外立場,絕對「不消風」、「不生鏽」、「不縮水」,
不當「沒有睪丸」的黨友。
2.絕對不「包賭」、「包娼」、「包工程」,一定為市民做最大的服務爭取最大
的福利,絕對不收紅包。
3.把國民黨三十年來操縱的台北市政各種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事,大
肆清理一番。
此後即一本初衷,致力於發掘弊案與民主改革兩大目標。所謂無欲則剛,每有發現,必定追根究底,不到水落石出絕不中止。
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一日高票當選立法委員,八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高票蟬聯,並出任民進黨第一任幹事長,以正義、認真、專業問政全面改變了立委質詢方式,大幅提升國會監督功能,並公開宣佈調整問政方向,不再為反對而反對,將以政策辯論代替政治抗爭,爭取全民認同。問政期間屢以強力質詢,促成多項重大改革,成就輝煌,如:廢除刑法一百條及提出並達成第二六一號釋憲案、徹底解決萬年國會、逼使資深國代、立委、監委退職等,接能不負選民所託。
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三日,當選台北市第一屆民選市長,迄今將屆一年,秉持「廉潔、效率、便民」的施政理念,戮力市政建設、興利除弊,廣獲各界人士之肯定與好評,被認定是民進黨未來執政與否的試金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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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台灣省台南縣
學歷:省立台南一中畢業
民國62年律師高考第一名及格
民國63年台大法律系第一名畢業
現職:台北市市長 |
陳東璧 |
民國四十四年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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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介紹 出生:民國二十五年七月十五日 籍貫:台灣省台南市 學歷:省立台南一中畢業,保送台大法律系(一九五五) 台大二年級肄業司法官特考及格(一九五七),司法官訓練所第四期肄業(一九 六O)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一九五九)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比較法碩士(一九六三) 美國耶魯大學法學碩士(一九六五)、法學博士(一九六八) 經歷:加拿大Queen’s 大學 終身法學教授(一九七一~一九九八) 加拿大 Alberta 大學 法學助理教授(一九六七~一九七一) Eldon D.Foote 法律暨國際商務講座教授(一九九一) 美國華盛頓大學(西雅圖) 客座法學副教授(一九七一)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 客座法學教授(一九八九)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客座教授(一九九三~一九九六) 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 兼任教授(一九九九~二OOO)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台商張老師(一九九五~二OOO) 大陸「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一九九四~二OOO) 現任:加拿大Queen’s 大學 名譽法學教授(一九九九迄今) 加拿大 Alberta 大學 律師(一九七四迄今) Eldon D.Foote 代表(二OO一年三月迄今) 二、傑出成就與特殊貢獻 (一)述及陳代表的成就與貢獻,必須追溯一段鮮為人知的往事。一九五五年陳代表毅然決然放棄原得以優異成績保送的台大醫學系,而選擇就讀法律,此一絶無僅有的「呆舉」,令全校師生為之嘖嘖稱奇。當時他捨棄人人稱羨的熱門學系,走入法學領域,即是立志要為台灣建立社會正義和民主法治國家貢獻畢生精力及所學。之後,陳代表又於二年級在學期間,以名列前茅之優越成績通過司法官特考,此為台大前所未有之佳績。司法官訓練所第四期肄業,隨即赴美留學,先後獲哥倫比亞大學、耶魯大學法學碩士及博士,旋任加拿大終身法學教授逾三十年。陳代表現為該國名校Queen’s大學名譽法學教授。 (二)陳代表係加拿大國際和比較法權威學者,專研中國大陸法及兩岸法律關係達三十餘載,且具豐富的實務經驗。他曾與大陸法律界有深厚的合作經驗,一九八六至一九九一年間在加拿大政府鉅額資助下,領導加國專家協助大陸「國務院法制局」從事經濟法改革,無獨有偶,陳代表後又以國際聞名中共法律權威專家,亦即代表加國法學者的身份,連續於一九九四年迄二○○○年,獲中國大陸提名任命為「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三)此外,陳代表在國際法學界曾發表過三十多篇法律相關論文,均刊載於世界頂尖法學雜誌,諸如「美國比較法學雜誌」及「英國國際暨比較法季刊」等知名刊物。值得一提的是,他於一九六五年在耶魯大學研讀期間,即不懼威權,以忠於學術、忠於事實與現實的精神和勇氣,為文撰述「台灣國際法律地位」論文,並刊載於「菲律賓國際法雜誌」。該篇論文主張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公決。此一思維理論拂逆了當時的蔣家政權,遭列入政治黑名單,被摒於國外二十七年,有家不得歸。是幸是不幸。是對或不對?自然有歷史給予公評公斷。然而不可否認的是,陳代表三十六年前所持此一觀點,如今儼然成為思考台灣前途的主流意識。拜台灣民主化之賜,陳代表容或有幸,由昔日政權黑名單份子竟成為今日駐加代表。旅加期間,陳代表自一九七四年起即兼職擔任加國律師,為國人 (四)首任榮任該職者,數年前我國在加拿大發生之福明輪案,陳代表曾擔任我外交部所聘加拿大律師團之國際法律顧問,協助圓滿了結該案,使我船員順利獲遣回國。 (五)早年陳代表亦曾受加拿大台灣同鄉會之聘任義務法律顧問,主動為僑界同胞服務,默默奉獻,深獲好評。更重要者,以往的同事和學生有不少在政府及智庫身居要職,其當年與加拿大官學界所建立的良好關係,未料多成為今日拓展外交的有力助緣! (六)秉往昔豐富之學經驗及深厚良好人脈關係,陳代表雖僅上任八月有餘,其嶄新的改革作風,已帶給駐加代表館處一片新氣象,而陳代表亦將以此為試金石,積極朝更深入,更有創意的方向努力,作更具突破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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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學權威,積極服務僑胞,三十六年前即倡議:「台灣前途宜由全體住民公決」誠為先知。 |
陳文龍 |
民國四十八年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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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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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之遠祖,於清朝由福建漳州遷往台灣,定居於台南縣東山鄉,世代耕讀。先祖父懷卿公,少年習武,中秀才,先祖母沈氏,生子三人。余父蒼經公居長,生性淡樸,好讀書,喜交遊,樂於助人,畢業於台南師範學校,在本鄉從事教育近四十載,為鄉里所敬重,民國五十一年在東山國小校長任內退休。母林氏,為人和藹,極具耐心,育子女三人,余為長子,出生於民國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妹月霞,適翁,弟洋一,畢業於成功大學土木系,曾在台北市明志工專任職,五十八年赴美學成,現服務於美國某工程顧問公司。 自幼,雙親對余等撫育雖極慈愛,然管教時刻毫不姑息,課業甚嚴,養成發奮讀書,好學不倦之習慣。余五歲啟蒙,七歲入東山國民學校,畢業後於民國卅年四月考入當時之州立台南二中(今之省立台南第一高級中學),該校設備完善,學生程度整齊,加以師資優良,學風極佳,使余在德、智、體、群四方面得能均衡發展。翌年,曾因集體參觀嘉南大圳之烏山頭水庫,余對該工程之偉大,及興建時工程人員之冒險犯難為人類造福之精神感佩不已,返校後念念不忘,遂立志作一工程從業人員。卅四年春考進府立台南高等工業學校(今之國立成功大學)專攻土木工程,民國卅九年六月畢業,經就業考試及格,同年九月分發台灣省公路局服務。 余在公路局工作,由實習生、公務員、幫工程師、副工程師而正工程師,並兼隊長、段長、主任、副處長等職務凡十七寒暑,曾參加台灣省首條之東西橫貫公路及北基公路之興建等多項工程。尤其於民國四十年起參加台灣省第一條東西橫貫公路之勘查,測量及新建工程前後十年,在 蔣總統經國先生及公路局林司長則彬先生親自率領下,披荊斬棘,餐風露宿,胼手胝足,不避艱辛,而今蜿蜒在叢山峻嶺之間的康莊大道,給國家社會提供多方面的貢獻,內心感到無比的快慰。繼之西部幹線之改善及道路之養護工程等,因績優蒙先總統 蔣公召見,引為畢生之榮耀。又因新築東西橫貫公路貢獻甚大,曾於民國五十二年膺選為第一屆十大傑出青年。五十六年九月轉任澄清湖工業水廠廠長,對高雄地區之給水及觀光事業,提供最佳之服務。六十三年元月奉命籌組台灣省自來水公司,並奉派首任總經理十二年餘,在無前例下,精心擘劃,慘澹經營,由六十三年至七十四年間,供水普及率由百分之四十二提高至百分之八十二,及改善烏腳病地區(雲林、嘉義、台南、屏東等縣市六十鄉鎮區)之飲用水確保貳拾萬人之健康等對經濟建設及國民健康貢獻甚多,因此於六十八年及七十五年獲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工程獎章及中華民國自來水協會頒發「特殊功績獎狀及獎章」。七十五年七月奉命接任建設廳副廳長,襄助廳長推展省政建設工作。七十七年三月調任台北市交通局首任局長,將分散於各局、處之交通業務及人員整合,並研訂交通政策,中長程計劃及設置逆向公車專用道等貫徹執行,對改善台北市交通已顯示初步效果。七十九年七月調任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局長,在任內對大壩安全維護、水庫操作及管理等全力以赴,使三年期間大台北地區不缺水,同時維持優良水質。至八十二年六月屆齡退休。 退休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蕭主任委員萬長基於業務之需要,聘余為該會顧問指導及審議有關交通運輸及自來水業務等,並列席該會委員會會議備詢。 余身體粗健,能耐勞苦,愛好運動,喜攝影,作息定時,有閱讀習慣,自奉勤儉,最惡浪費,樂意受人批評,雖惡意之攻訐亦不介意。自覺凡事應多為他人設想,雖吃力不討好之工作,自能欣然接受。余以為吾人必先充實己身,隨時吸收新知識,研習新方法,而後施展所長擇善固執,始能順利完成任務。故余從事公務四十餘年來,餘暇不忘進修,並在工作時總持臨淵履薄心情,小心謹慎,時時檢討,尋求最佳改進途徑,據以力行,故一切尚稱順利。 余備受國家栽培,並蒙各級長官之愛護,深知個人對社會責任之重大,四十餘年來余對經辦之工作雖然盡心竭力,然總以學識有限,修養不足,成績尚難盡如理想,今後必須從此方面努力研討,裨能以更多力量貢獻於社會,不負國家之殷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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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台灣省台南縣
學歷:省立台南一中畢業、國立成功大學工學院土木系畢業
現職: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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