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會專區陳水扁發佈日期【0000-00-00】|發佈單位【】
陳水扁,台灣省台南市官田鄉人,民國四十年二月十八日出生,由於家境清寒,小時艱苦備嚐,惟因成績優異,求學歷程尚稱順利。自民國四十六年進入台南縣隆田國民小學就讀,歷經台南縣曾文中學初中部、台南一中及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均係以第一名成績畢業。這其中,為進入台南一中還有一段小插曲:當初因家境困苦,為領勵學獎學金而續讀曾文中學高中部,後因學制改變,轉到台南一中還仰賴父親借錢繳還獎學金,而就讀台南一中後,更因付不起房租,而每天來回奔波於通學的路上。但也正因這段貧苦生活的訓練,使自己培養起獨立的精神,故爾後執行律師業務與從事政治活動,均能秉持獨立自主及良知正義,為社會國家奉獻心力。
民國五十九年八月八日,深受黃信介先生於競選立法委員演講之感召,決定放棄原已肄業一年之台大商學院工商管理組之學業,重考台大法律系司法組,結果錄取總成績四四五分為系狀元。法律系四年級上學期,參加考試院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喜獲第一名及格,成為當年全國最年輕之律師,翌年六月後以第一名畢業於台大法律系。此後即正式開始執行律師業務,並在海商法的領域,佔有一席之地,成為全國最大國、民營海運公司的法律顧問及訴訟律師。
民國七十年十一月十四日因美麗島事件走入政治,當年以高票當選台北市第四屆市議員。其間即與志同道合的友人組成黨外聯合陣線,並高標「民主、制衡、進步」口號,訂立三大保證,即:
1.身為黨外人士,堅守黨外立場,絕對「不消風」、「不生鏽」、「不縮水」,
不當「沒有睪丸」的黨友。
2.絕對不「包賭」、「包娼」、「包工程」,一定為市民做最大的服務爭取最大
的福利,絕對不收紅包。
3.把國民黨三十年來操縱的台北市政各種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事,大
肆清理一番。
此後即一本初衷,致力於發掘弊案與民主改革兩大目標。所謂無欲則剛,每有發現,必定追根究底,不到水落石出絕不中止。
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一日高票當選立法委員,八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高票蟬聯,並出任民進黨第一任幹事長,以正義、認真、專業問政全面改變了立委質詢方式,大幅提升國會監督功能,並公開宣佈調整問政方向,不再為反對而反對,將以政策辯論代替政治抗爭,爭取全民認同。問政期間屢以強力質詢,促成多項重大改革,成就輝煌,如:廢除刑法一百條及提出並達成第二六一號釋憲案、徹底解決萬年國會、逼使資深國代、立委、監委退職等,接能不負選民所託。
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三日,當選台北市第一屆民選市長,迄今將屆一年,秉持「廉潔、效率、便民」的施政理念,戮力市政建設、興利除弊,廣獲各界人士之肯定與好評,被認定是民進黨未來執政與否的試金石。
|